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(太28:18~20)」

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

拉法靈命課程心得分享(一)



還我史豔文來!!S-34

…台灣傳統文化的布袋戲,算是敬拜用的不潔用品嗎?…布偶是拿來演布袋戲用的,演這個戲來酬神明,布偶本身不是拿來敬拜用的,這是文化裡面戲劇表演的方式…」聽到張牧師與同學的問答交流,往事一幕幕浮現在腦海中。

…我是史豔文,你是?我是轟動武林,驚動萬教的藏鏡人…」接著就是精彩武打場面,足以讓人目瞪口呆,拍案叫絕,這就是孩提時的記憶─「雲州大儒俠─史豔文」。在偶然的機會裡,能夠到「黃俊雄布袋戲團」參觀,看到螢幕上的布偶出現在眼前,心中的喜悅是無法形容。用眼觀察布偶的細節,用手感受布偶的結構,來滿足堆積以久的好奇。在參觀的尾聲,很意外地獲得史豔文的布偶,這開啟我對布偶的收藏。

…今天牧師說,家裡最好不要擺一些人像(),要清除掉…」正在把玩布袋戲的我聽到母親這句話,心中浮現二個字「糟糕」,得想個辦法。我就想說送朋友好了,或許還有機會可以到他們的家把玩,沒想到母親早已視破我的想法,提醒我說:「自己覺得不好的東西,不可以送給朋友,應該直接銷毀丟掉。」可知我的心在滴血啊!!這可花很多精神及金錢收集。在「母威」的壓迫下,我把布偶丟入垃圾袋,又一個個拿起,心想如此的捨不得,或許能感動愛子心切的母親,然而母親卻回應說:「不好的東西,就要丟,不要捨不得。」真狠,讓我心痛地跟布偶道別。

…這是文化裡面戲劇表演的方式,如果這個布偶擺在那邊敬拜,然後拿來演,這就會有問題,但是它不是…」聽到這裡,心中吶喊著:「還我史艷文!!」心中的不捨彷彿再來訪,若是沒丟,在追求復古的現今,應該可以大撈一筆。此時,腦海出現保羅對是否可吃獻過祭的物說法(林前十),其重點是「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什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不拘是猶太人,是希利尼人,是神的教會,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;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,不求自己的益處,只求眾人的益處,叫他們得救。(林前十31~33)」心中的悸動隨之平靜下來,或許布袋戲的布偶是沒問題的,但不要造成任何爭論,為要榮耀神且對人有益,就算要捨棄自己所珍愛的,都要在所不惜。